努力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的共同繁荣——全国政协副主席 陈宗兴 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三次论坛上讲话
首页 > 第十三次论坛 > 努力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的共同繁荣——全国政协副主席 陈宗兴 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三次论坛上讲话
发布时间:2009-9-4
文章来源:
 

努力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的共同繁荣

全国政协副主席  陈宗兴

 

各位代表、各位专家:

        很高兴参加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三次论坛。去年我在第十二次论坛上重点讲了地方金融服务“三农”的问题,后来听到有的地方同志反映说,地方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工作中也碰到了很多困难,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许多农村金融机构都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营压力明显加大。所以,我想借今天这个机会,与大家一起探讨如何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共同繁荣的问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也有赖于良好的农村经济环境。可以说,农村经济是水,中小金融机构是鱼,鱼离不开水,水中有了鱼才有活力。近年来,许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很好发展。例如,有一些农村中小银行不仅很好地支持了当地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而且积极参与城市商业银行的改组改制,实现了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的横向合作和优势互补;还有的利用自身品牌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经验,在农村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实现了农村中小银行的深度支农,扩大了农村金融的覆盖面,等等。这些事例说明,只要措施得当,工作有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完全可以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良好发展。

在此,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缩小城乡差距、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滞后于城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这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也必须发挥重要作用。长期实践表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帮助农民增收、走向富裕之道的金融保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果能够用好资金杠杆,积极开发支持“三农”的金融产品,就可以更好地带动和推进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各类群体的共同富裕、和谐发展。

        其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手

        近年来,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身的目标定位,有的放矢地安排“三农”资金,着重支持了较大规模的种植和养殖大户,帮助创建了一批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了一批起点高、规模大、产品适销对路的农业企业,成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主力军。

        第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服务“三农”、联系城乡的重要渠道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点多面广,长期与农村、农业与农民休戚相处,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遍布乡村的网点和畅通的缴纳电费、水费、领取养老金等结算渠道以及诸如林权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巾帼致富贷款、宅基地与土地使用权证贷款等金融产品,不仅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与使用,而且也受到城镇居民和经济组织的青睐,一些城市金融机构正是通过这些领域与农村金融机构形成了有机合作,成为了畅通城乡联系,促进城乡发展和人员交流的重要渠道。

        二、正确把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机遇

        我们调研发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政策支持等还不到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毕竟不是政策性银行,必须考虑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确保自身的利益,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来引导,许多需要扶持的农村经济成份就很难得到所需的金融服务。例如,我们调研了解到,有金融机构与当地政府联手推出了宅基地置换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实行了几年,效果很好,但由于政府对银行的补息政策没有完全落实与兑现,业务就很难继续开展下去。

        二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突出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的分工还不够明确,委托代理关系中对真正的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严格界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无法很好履行。

        三是自身实力与外部环境及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还没有把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权利与利益关系完全理顺,历史包袱还没有完全化解,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支持“三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同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信用的差异性等因素,一时还很难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倾心支农。这些,需要全社会的协调配合并作大量工作,来逐步解决。

        在看到面临的困难同时,我们要更加清醒地看到发展的机遇。从整体上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是国家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十七大又明确提出要 “推进社会主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把农村金融问题列入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明确把农村金融作为整个金融工作的重点。今年,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三农”贷款问题出台了专门的补贴政策。今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将陆续出台一些扶持政策。

        二是社会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评价越来越好。在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时,广大民众对中小金融机构多有担忧,而对国有大银行就比较放心。而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外国大银行的倒闭和巨亏,导致相当多的公众对大银行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对中小银行反而比较放心了。加之近几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一些好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已具有了现代银行的雏型和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样一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就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对你评价好了,拥护你了,也就是把发展业务、提升品牌的机会给你了。

        三是银行监管越来越人性化和科学化。银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稳步推进改革,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探索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和参股、重组其他金融机构。2008年7月,银监会出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了跨区域经营,这要是在十年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因此,从总体上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完全有能力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自身的更好发展。

        三、积极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深化改革,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整体实力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差异性较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区域特点和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总体规模,选择适合自身的体制机制,不能搞一刀切。当前,要着力完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银行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

        就内部而言,要积极引导内部管理模式从简单的相互制衡转向科学决策、上下联动、和谐发展。应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克服同质同类化问题,避免粗放式经营和低水平竞争。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和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相互制衡和有效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就外部而言,要通过设置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规范强制监管和非强制监管。强制监管权应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由银行业监管部门依法行使,主要目的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银行体系的安全提供强制性保障;非强制监管权应由社会中介性单位或机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行使,主要目的是公正、公允地评价各法人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提供良好的外部舆论监督。两者互为补充但不可错位。

        二要创新发展,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效率和水平

        首先,要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效率。要通过在局部引入矩阵式管理,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如把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等特殊职能加入到纵向的业务部门中,形成矩阵,加大各项业务的产品开发和风险控制的力度。要进一步实行扁平化管理,缩短纵向管理链条,增强分支机构的经营能力。

其次,要实施科技创新,加快电子网络化建设。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和国内领先商业银行的经验,对现有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业务实时化、系统化、网络化和科学化,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优化经营管理流程。同时,要大力推动电子支付、电子转账、电子理财等新型金融服务手段;发展企业银行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呼叫中心等平台推行电子商务。

        三要加强服务,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化发展

        要着力培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独特的企业文化。以立足地方、服务中小、贴近“三农”等价值观为基础,全面开展管理文化、内控文化、风险文化和信贷文化等文化创新,从而构建完整有效、富有特色的农村中小金融文化体系。要积极鼓励“进村入户”服务“三农”,关心农民、理解农民、帮助农民、把农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前头、摆在首位,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精髓。

        要按照市场的需求,依据客户自身特点及其成长阶段的不同需求来建设农村金融产品体系,着力开发有潜力、有吸引力的金融品种。例如,通过开办各种代理、咨询、结算以及与农民需求匹配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和银行卡、ATM机和自助银行等业务,促进作用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

        要坚持从满足“三农”的融资需求出发,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发展专业担保公司和专业合作社、农户联保,发展农作物收获权益质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林权质押以及有价证券质押等担保方式,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劳动致富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此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应当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利用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税收优惠、风险补偿、贴息、保费补贴等形式,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地投向农业和农村。如此,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

        各位代表、各位专家,以上是个人的一些体会和看法,抛砖引玉,提供参考。地方金融事关地方经济发展与繁荣,事关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全国政协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我国金融事业,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关于推动金融管理与改革,应对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的提案达到了近百件。前不久全国政协召开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专题协商会上,又有一些委员就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希望大家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畅所欲言,交流经验,集思广益,为促进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开阔思路,推动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谢谢大家!
评论
对不起,暂时没有内容!